加班不超1小时,可以不支付报酬吗?值班=加班吗?答案在这儿
今年3月,小崔被一家外企聘用,工作岗位是平面设计。一天,下班后,部门经理要求他做一些与岗位无关的工作。小崔觉得自己刚来上班,为照顾领导情面就答应了领导的安排。
但是,随后几天,小崔发现他的同事和他一样,经常在下班后,被领导安排做一些与岗位无关的事,且没有加班费。
于是,小崔和几个同事联合起来找公司理论。公司起初不给说法,后来让律师出面答复。其理由是公司《员工手册》中明确规定:“因工作需要,员工在完成上班时间工作任务后,部门经理有权安排其从事不超过一小时的其他劳动,并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报酬。”
小崔和同事们不同意公司的答复,但又舍不得当前这份工作,他们想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?
涉案公司《员工手册》中的相关规定是违法的,也是无效的。
从该规定来看,我国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,其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针对性很强的制度规定。但是,公司自主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以国家的法律、法规为依据,既不能超越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权限,也不能与其相违背。这样,才能使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效的保护。对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应当做出修改,对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废除。
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“法律”,只有符合“民主程序制定”“合法”“公示”三个条件时,才能是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。这不仅是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重要依据,而且是用人单位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规定,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。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,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:
(一)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;
(二)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;
(三)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。
计算公式如下:
1、工作日加班:加班费=加班工资计算基数÷21.75÷8×加班小时数×150%
2、休息日加班:加班费=加班工资计算基数÷21.75÷8×加班小时数×200%
3、法定日加班:加班费=加班工资计算基数÷21.75÷8×工作小时数×300%
综上所述,可以确认该公司《员工手册》中关于“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小时、不支付报酬”的规定是违法的,也是无效的。小崔及其同事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。如果公司不同意协商或协商不成,在公司坚持自己原有做法的情况下,小崔等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、投诉,相关部门会督促公司修改或废除《员工手册》中的违法条款。
身在职场,
难免会遇到延长工作时间的事情。
但请注意,
工作中的“值班”与“加班”可不一样哦!
↓↓↓值班
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,在正常工作日之外进行一定的非生产性的工作。如单位因安全、消防、假日等需要,安排员工担负临时性的、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。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。
值班不是法律概念,也就是说劳动法对此没有规定,值班费有无、多少需要事前协商,参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。
值班和加班的区别
认定加班还是值班,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,或是否有具体的生活或经营任务。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、经营任务的是加班,反之是值班。
职工朋友们
若您在工作中,合法权益受损可以进入“江苏工会”APP点击“法律服务”在线求助
提交情况说明后
在“个人中心-我的办件”中即可查看回复
(点击查看大图)
“江苏工会”APP
(现已支持支付宝实名用户一键登录)
在苹果官方应用商店和安卓各大主流市场
均可下载安装
您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
根据提示下载
注:部分内容、图片等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作者所有,请作者与我们联系获取稿费或要求删除。
素材来源:综合劳动午报、工人日报等
编辑:李澍
审核:马亚东
校对:蔡银